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为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规范税收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6月6日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为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规范税收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6月6日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现将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选择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第二条的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或选择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
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18号 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水利部、税务总局、中国残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前年度欠缴或预缴的上述政府性基金,相关执收单位应当足额征收或及时清算,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国库或多退少补。 二、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 (一)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将残疾人就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有关要求,现就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事项涉及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明确如下: 享受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其退还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应在城市维护…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号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1号)规定,经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3号)到期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出口退(免)税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号 为保障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方便纳税人发票使用,税务总局决定,将鉴证咨询业纳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点内容 (一)全国范围内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提供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所得税处: 为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以下简称“97号公告”)有关年末汇总分析填报《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并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随附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汇总表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以下简称“归集表”),企业在年度纳税申报时随申报表一并报送等要求,现就2016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有关问…
尊敬的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正在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年报报表进行调整完善,需要填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业务的纳税人暂不能进行年报,待国家税务总局完成相关报表调整后,相关报表填报功能立即开放使用,即可进行年报,请密切关注。办理清算业务的纳税人可以到办税服务厅手工申报。 注意: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截至日期为2017年5月31日。 请选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中要填报的申报表,“保存”成功后,关闭《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系统会按照您选择的报表展现其他申报表。 请您依次完成所选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 公安部 关于建立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和机动车销售发票信息共享核查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 税总发〔2017〕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为加强国税机关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协作,建立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机动车销售发票(包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发票,下同)信息共享及核查工作机制,优化便民服务,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信息共享和核查工作机制。各地省级国税机关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现予以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 第一条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分…